颍上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颍上县,地处淮河与颍河交汇处、黄淮平原最南端。全县国土面积1859平方公里,耕地10.7万公顷,人口160万,辖30个乡镇、346个村(居)委会,是全国生态示范区、平原旅游县、煤电能源城。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造就了特色各异的人文自然景观,其悠久的文化传统和厚重的文化底蕴在整个淮河流域独树一帜。有“东方芭蕾”之称的颍上花鼓灯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管鲍祠,青砖灰瓦,典雅幽静,传扬着感人至深的管鲍佳话;颇具苏式园林风格的尤家花园,“虽由人作,宛自天开”。改革开放以来颍上人民创造的小张庄和八里河两个生态环保“全球500佳”名扬四海,堪称奇迹。享有绿洲仙境美誉的小张庄,首开我国生态环保与旅游农业先河。八里河风景区和迪沟风景区双双被评为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不是江南、胜似江南的八里河南湖公园,景点壮观,湖光胜景,如诗如画。迪沟风景区集自然生态、城镇园林、佛教圣地于一体,让人流连忘返。2005年颍上被评为安徽省首批旅游经济强县。目前全县每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颍上正在成为中原大地迅速崛起的旅游观光胜地。